公司不是江湖,何必胯下受辱
网络消息,近日,乐山某医药公司的一名新员工在网上发帖讲述了自己在该公司培训课上的所见所闻:新员工入职培训课上,8个大学毕业生为了证明自己也能放下面子,便排成一排,在台上互钻胯下。对此,该公司董事长称自己是在用亲身经历教育员工,“受得屈中屈,方为人上人”。
该董事长这番解释,是因为很多网友对此质疑——认为这种做法严重侮辱了这几位员工的人格。从表面上看,他的话似乎有一定的道理,而且这个公司的老员工也证实,这家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受不了这种委屈的人,是不可能留下来的。但在我看来,这都是一种狡辩,是一种混淆视听、转移网友们的注意力、以求不要影响到这家公司的声誉、从而不至于影响到其经营业务的辩解。因为“胯下之辱”和“受得屈中屈”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而“方为人上人”也只不过是一种诱骗性的蛊惑而已。
我们很多人都知道,胯下之辱的由来和韩信有关,胯下之辱的结论也和韩信有关。用这个典故的意图,是想告诉人们:韩信为了做大事,不和市井无赖去计较,所以日后终于成了人上人。但这里有个前提:韩信是身处江湖之一,是一个没有组织、没有纪律的混乱社会。那时候,要出名、要做官、要成功,是人们的最大追求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也完全不是靠仁义道德和谦恭礼让,靠得是拳脚和武功、靠得是尔虞我诈和互相利用。也就是说,一切以江湖规矩为准则——胜为王、败为寇。韩信的出名,其实就是如此,他实力不足的时候,放弃任何自己的权力和尊严,而一旦大权在握的时候,有一切都要报回来。韩信不是忍让,而只是记账——不是不到,时机未到,时机一到,立刻全报!
我们现在是在干什么呢?我们是在员工培训。没有一个新员工是市井无赖,也没有一个会可以去侮辱他人,这样的胯下,又能起到什么励志的作用呢?说实在的,除了脸上有点不好意思,我都想象不出他们有什么屈辱的感觉,这和一个闹着玩的游戏,真的没什么大的区别。更何况,即便是有屈辱,那也不能靠拳脚来解决,而是要靠法律来调节,所以他们是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来报什么胯下之辱的。
说到底,这个公司是在搞华而不实的花活,也是在宣扬一种脱离道德和法律的个人恩怨的了断方式——弱肉强食,今天我不如你,早晚有一天我比你强大了,就回头来收拾你。这样的思想,难道真的值得推崇吗?难道这不是违法的吗?
总之,公司不是江湖,何必胯下受辱。我们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所有的用人单位并不是什么江湖世界,更不是什么独立王国,一切矛盾和纠纷,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原则来解决。这种宣扬个人恩怨的做法,实在危害极大!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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